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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「國際母乳哺育周」主題 (1/8/2006)
「國際母乳哺育周」主題
(明報) 2006年08月 01日星期二
【明報專訊】每年8月1至7日的國際母乳哺育周,今年正以「檢視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」為題。究竟這是什麼﹖
歷史背景 1981年訂立
愛嬰醫院香港協會副主席葉麗嫦醫生指出,人類一向餵哺母乳,至近代醫療措施有變,例如產後要將母嬰分離,或哺乳前要求母親做一輪清理工作等,都有礙母乳餵哺。加上牛奶產量增多,推銷牛奶產品有營商利益,所以餵奶粉的媽媽漸多。
可是,嬰兒死亡率也上升起來。奶粉並不像母乳般含抗體,而且若水源受污染、奶瓶消毒不當等,都容易令嬰兒感染。貧困父母想省奶粉多加開水,令孩子營養不良,遇感染時死亡率亦高。
母乳育嬰是最佳選擇,為免母乳要跟其他產品競爭,世界衛生組織在1981年的世界衛生會議中,以大比數通過了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」,其中118個國家(包括中國和英國)贊成、1個國家(美國)反對、3個國家(日本、韓國及阿根廷)棄權。
守則重點不能以商業手法推銷
葉
麗嫦說﹕「整個精神是可以發售母乳代用品,但不可以用平日慣常的商業手法推銷。」「母乳代用品」包括奶瓶、奶嘴、聲稱在嬰兒6個月以前可以開始進食的食品
(世衛建議嬰兒出生後首6個月,應以純母乳餵哺,之後加入副食品,持續餵哺母乳至2歲或以上),還有最受關注的嬰兒配方奶粉。
以下為守則部分內容摘要,均與家長們有關,卻受忽略﹕
●禁止以廣告或其他推廣形式向公眾推銷受「守則」管制的產品,並禁止採用任何推廣策略﹔
●禁止向孕婦、母親或其他家庭成員派發樣本或推廣禮物﹔
●禁止市場推廣部職員與母親接觸,亦不應負責教育孕婦或嬰幼兒的母親﹔
●提供嬰兒及兒童餵哺的資料,是政府的責任。製造商或批發商若想派發有關資訊或教育資料,必須獲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准﹔
●標籤上必須印上「重要事項﹕母乳是嬰兒最佳的食物」、正確使用方法、「只有在醫護人員的指示下方可使用此產品」等信息﹔
●標籤上不可印有嬰兒圖片或其他具美化功能的圖文。
違規情況:派禮物辦講座
香
港有不少奶粉公司都成立了「媽咪會」、「BB會」,派發樣本與各式禮物,並舉行育嬰講座。初生嬰兒奶粉雖無廣告,但持續奶粉廣告卻排山倒海而來。葉麗嫦指
出,守則在1981年訂立,那時只有嬰兒奶粉,後期持續奶粉(6個月以後適用的配方奶粉)出現,世界衛生組織再有相關議案,指出持續奶粉是不必要的。
與我何干﹖影響餵哺決定
很多家長覺得,奶粉商送禮、送樣本、賣廣告,並不影響自家的餵哺決定,有什麼好緊張﹖
葉麗嫦說﹕「就算已經餵母乳的媽媽,有時餵得累了,或遇到困難,若手上有些奶粉樣本,便可能不尋找醫護人員幫忙。一旦開始用了,便會令母乳減產,奶粉愈用愈多,這正是營銷商的目的。商業上是沒有免費午餐的,一切都經過計算。」
餵哺母乳令孩子和母親更健康、孩子智力更高、更有安全感、母嬰關係更佳,同時方便省錢,還有助環保及減低醫療成本等。若被不當的推廣策略影響了,未免可惜。
可以怎辦﹖向有關方面投訴
理論上,看到產品違規,葉麗嫦說家長可以向衛生署、愛嬰醫院香港協會及消費者委員會投訴。愛嬰醫院香港協會會將資料傳到該產品的總公司、國際組織、香港一些學會及醫院。
奶粉商為確保市場佔有率,多向公立醫院提供免費初生嬰兒奶粉,輪流供應給媽媽使用。近年有個別公立醫院實行新措施,若發現奶粉商違規,例如宣傳初生嬰兒奶粉,便會停止有關產品被「輪流供應」。醫管局亦計劃以招標形式購買奶粉,奶粉商有否違規將是考慮之一。
不
過守則到底只是世衛的建議,在香港沒有法定效力。全球已有30個國家將守則納入法例,例如印度、菲律賓等﹔34個國家的法例包含了好些守則,例如英、法、
意、德及中國等。葉麗嫦建議市民向政府、議員、傳媒表達意見,希望政府未來能將守則納入香港法例,保障媽媽和嬰兒的健康。
文﹕江穎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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